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播音與主持類考試說明(2024年開始執行)
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播音與主持類考試說明
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相關專業根據考生的專業和文化成績,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一、考試性質
播音與主持類專業市級統考是考生進入高校相關專業學習應當具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旨在考查考生學習播音與主持類專業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和潛能,其評價結果是高校相關專業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二、專業目錄范圍
本說明適用于播音與主持藝術等專業,外語或方言方向的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試參照執行。
三、考試科目和分值
考試包括作品朗讀、新聞播報、話題評述三個科目。
三科總分為300分,其中作品朗讀100分、新聞播報100分、話題評述100分。
四、考試內容和形式
(一)作品朗讀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普通話語音面貌、嗓音條件及對作品的理解力、感受力和表現力等。
考試內容:指定文學作品朗讀,包括一首(段)古詩文和一段現代文學作品節選。
考試形式:現場抽取試題,考試時長不超過2分鐘。
(二)新聞播報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對新聞稿件的理解能力和表達能力。
考試內容:指定新聞稿件播報。
考試形式:現場抽取試題,考試時長不超過1分鐘。
(三)話題評述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思維能力、語言組織能力和口語表達能力。
考試內容:對所提供的話題(素材)進行評述。
考試形式:現場抽取考題,脫稿評述,考試時長不超過2分鐘。
注:所有考試科目均采用單人單場面試方式,同一考生原則上應在同一考場一次性完成。考生三個科目的備稿總時長控制在10—15分鐘。
五、考試要求
1.考生不得出現可能影響客觀評判的化妝、遮擋面部、佩戴飾品等行為。
2.考試過程中不得使用輔助工具,如道具、音樂播放器等。
六、考查范圍
作品朗讀科目選材以中小學語文科目涉及的內容為主。
新聞播報科目選材以官方主流媒體發布的新聞為主。
話題評述科目選材以社會熱點、日常生活等內容為主。
七、評分等級劃分標準
(一)作品朗讀
等級 |
評分標準 |
一等 |
普通話語音標準,音色圓潤動聽,理解感受準確,情感真實自然,表達流暢生動,語言表現力強,形象氣質佳。 |
二等 |
普通話語音標準,音色較圓潤動聽,理解感受較準確,情感較真實自然,表達較流暢生動,語言表現力良好,形象氣質良好。 |
三等 |
普通話語音較標準,音色一般,理解感受基本準確,情感基本真實自然,表達基本流暢,語言表現力一般,形象氣質一般。 |
四等 |
普通話語音基本標準,音色基本合格,理解感受基本準確,表達基本流暢,語言表現力偏弱,形象氣質一般。 |
五等 |
普通話語音不標準,音色欠佳,理解感受不準確,表達不流暢,語言表現力弱,形象氣質欠佳。 |
(二)新聞播報
等級 |
評分標準 |
一等 |
理解準確,表達清晰,語言流暢,狀態積極,新聞播音語感好。 |
二等 |
理解準確,表達清晰,語言較流暢,狀態較積極,新聞播音語感較好。 |
三等 |
理解較準確,表達較清晰,語言較流暢,狀態一般,新聞播音語感一般。 |
四等 |
理解基本準確,表達基本清晰,語言基本流暢,狀態不夠積極,新聞播音語感偏弱。 |
五等 |
理解不夠準確,表達不夠清晰,語言不夠流暢,狀態欠佳,新聞播音語感弱。 |
(三)話題評述
等級 |
評分標準 |
一等 |
觀點正確,態度明確,邏輯清晰,表達準確,語言流暢。見解深刻,說服力強,特色鮮明。 |
二等 |
觀點正確,態度明確,邏輯清晰,表達較準確,語言較流暢。見解較深刻,說服力較強,特色較鮮明。 |
三等 |
觀點正確,態度較明確,邏輯較清晰,表達較準確,語言較流暢。見解不夠深刻,說服力一般,特色不夠鮮明。 |
四等 |
觀點基本正確,態度基本明確,邏輯基本清晰,表達基本準確,語言基本流暢。見解偏淺,說服力偏弱,缺乏特色。 |
五等 |
觀點有偏誤,態度不明確,邏輯不清晰,表達不準確,語言不流暢。 |
本考試說明自2024年播音與主持類專業考試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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