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25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公告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5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5〕1號),2025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將于10月19日舉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初級資格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
09:00—11:30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
14:00—16:30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中級資格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
09:00—11:30 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
14:00—16:30 統計工作實務
(注:初級、中級資格考試采取閉卷筆答方式。)
高級資格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
09:00—12:00 高級統計實務與案例分析
(注:高級資格考試采取開卷筆答方式。)
從2025年起,初級、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方法,應試人員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級別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應試人員通過高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可取得考試合格證明。
二、報名安排
發布報名公告 |
8月8日 |
網上提交信息 |
8月15日9時—8月25日18時 |
資 格 核 查 |
8月15日9時—8月26日18時系統核查及人工核查,具體事宜見第五條 “報名操作流程”中第5款“資格核查”(工作日上班時間核查)。 |
網 上 繳 費 |
8月15日9時—8月27日24時 (繳費成功后不可修改信息) |
準考證打印 |
10月15日9時—10月18日24時 |
考 試 |
10月19日 |
成 績 發 布 |
12月份(僅為預計時間) |
領 取 證 書 |
成績發布后60日內(僅為預計時間) |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國家統計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和〈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統字〔2025〕30號)規定執行。報考級別分為“初級”“中級”和“高級”三類。參加統計專業初、中、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報考條件遵照以下執行:
(一)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統計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符合初級、中級、高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應屆畢業生可以憑所在院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作為符合相應學歷條件,報名參加當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二)凡具備普通高中、中職學校(含技工學校)以上學歷,均可報名參加初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普通高中、中職學校(含技工學校)畢業并取得初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統計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統計相關工作滿6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統計相關工作滿4年。
4.具備第二學士學位,從事統計相關工作滿2年。
5.具備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從事統計相關工作滿1年。
6.具備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
(四)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統計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且取得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統計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且取得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統計相關工作滿2年。
(五)取得經濟、會計、審計初級、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符合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高一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具有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數學、統計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等與統計相近專業中級職稱,可依據上述學歷資歷和業績條件,報名參加高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具有其他系列副高級以上職稱,從事統計相關工作滿2年,可以視作符合上述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報名參加高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六)取得準精算師職業資格證書,可對應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符合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正精算師職業資格證書,符合高級統計師職稱申報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的,可直接報名參加高級統計師職稱評審。
取得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符合相應的學歷、年限條件,可對應初級或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報考高一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七)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獲得應用統計專業碩士的人員報名參加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可以免試《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科目,僅參加《統計工作實務》科目考試。
(八)報考條件說明
1.報考初、中、高級的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均為2025年12月31日。中級資格考試的報名條件中,相關學歷與專業工作年限均為并列關系,沒有時間先后關系。高級資格考試的報名條件中,相關專業工作年限必須是取得相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工作年限。其他系列副高級職稱以上資格參考要求的“從事統計相關工作”年限,要求為取得其他系列副高級職稱資格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工作年限。
2.報考條件中的“第二學士學位”,是指根據《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87〕教計字105號),在大學本科畢業獲得一個學士學位后,再攻讀且取得的列入國家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的學士學位,在層次上屬于大學本科后教育。“第二學士學位”須為全日制學習形式,學位證書上須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一個本科學習階段跨專業選修課程獲得的“雙學位”或一個本科學習階段獲得中外合作辦學授予的“雙學位”“聯合學位”,不屬于第二學士學位。
四、告知承諾制相關要求
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推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以下簡稱告知承諾制,辦事指南詳見附件1)。根據告知承諾制要求,報考人員須確定本人符合報名條件,承諾填報的信息(包括個人聯系方式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將承擔不實承諾的相關責任,并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樣本見附件2),切勿委托他人或機構填寫報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書面(含電子文本)承諾。考試行業主管部門和人事考試機構將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開展核查,承諾情況將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若報考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即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一)考試前,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二)考試后,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三)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必要時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相關記錄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核發和注冊、職稱評定的重要參考。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相關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四)報考人員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五、報名操作流程
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流程:注冊→完善賬號信息→填寫報考信息→信息確認→資格審查→網上繳費→報名成功)
(一)注冊:訪問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qhpta.com)“網上報名”欄目進行報名。網上注冊需填報用戶基本信息:用戶名、密碼、真實姓名、國籍地區、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等)、證件號碼、手機號碼等。報考人員需牢記用戶名及密碼,并確保證件號碼、姓名、手機號碼信息完整準確。
(二)完善賬號信息:首先上傳經“照片處理工具”審核通過的本人半年內白底證件照片(請點此鏈接下載),所上傳的照片將直接用于制作準考證、資格證書。系統彈出照片上傳成功的提示后,進入個人中心進行數據完善,依次完成“個人基本信息維護”“學歷信息維護”“學位信息維護”“工作經歷維護”“聯系方式及密保問題”等,待到“賬號信息完整度”為100%時方可進入考試報名。
注意:核查未通過或者需現場核查的學歷或學位信息不會影響后續報名,可先填寫報考信息,在資格核查時按要求進行核查即可。“未核查”“需要現場核查”“核查不通過”且未在報考中使用的學歷或學位信息可以自行刪除。
(三)填寫報考信息:選擇相應的報考考試進入網上報名,報考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并核對報名信息(務必保證姓名、證件號碼、報考級別、報考專業及科目信息準確。報考級別為考全科時,學歷和專業年限等信息應符合報考條件要求;報考級別為免試級別時,必須滿足專業職務、學歷和工作年限等要求)。
報考人員自愿選擇是否使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選擇使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僅有一次撤回承諾的機會,撤回承諾和不使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將直接進行人工核查(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四)信息確認:報考人員在保存報名信息并簽署告知承諾書后,一定要進行信息確認步驟,否則不會進入資格核查。報考人員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五)資格核查:報考人員在信息確認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報考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核查通過的可直接繳費。(已經作出承諾的;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已經全部在線自動完成核查的;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報考人員可免予核查。)
系統自動核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包括不適用或不使用(含撤回)告知承諾制報考、學歷學位自動核驗未通過(按報考條件)、資格證書自動核驗未通過(按報考條件)、報考免試級別、專業不完全一致、工作年限存疑,以及之前年度未按照考試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等人員,將進行網上上傳材料,進入人工核查。網上人工核查不通過的請按照核查意見相關要求重新上傳材料或攜帶材料原件參加現場核查(請以核查意見為準):
1.不適用/不使用/撤回承諾的:從事統計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2.不能自動核查的:學信網學歷(學位)在線驗證/認證報告;
3.核查不通過的:身份證件、學信網學歷(學位)在線驗證/認證報告;
4.高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畢業并取得初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報考中級的:職業資格(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5.報考高級統計專業的:職業資格(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職稱證書(證明);使用“具有其他系列副高級以上職稱”作為報考條件的需上傳副高級以上職稱證書(證明)。
6.核查意見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管,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報考人員問答欄目內容。由于辦理學歷學位驗證/認證需要一定時間,請提前安排好驗證/認證事宜,以免影響報名(操作流程詳見附件3)。
關于上傳材料的說明:上傳證明材料時請仔細確認材料是否正確,顯示是否清晰,以免影響報名結果。
(六)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核查通過后,須進行網上繳費確認,繳費成功后報名信息不可更改,請報考人員務必在繳費前確認個人報名信息。沒有繳費或繳費不成功的報考人員視為報名失敗。
(七)報名成功:在繳費時間截止前繳費成功的視為報名成功。
更多報名細節操作請參照《報名操作手冊》,詳見附件4。
六、其他事項
(一)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單獨劃定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25號)要求,報考青海考區且現工作地在海北州、海南州、黃南州、玉樹州、果洛州、海西州的考生算作“單獨劃線地區”考生。“單獨劃線地區”合格分數線公布后,考試機構將根據考生在報考時填報的工作地信息提取單獨劃線合格人員名單(如有變動,另行通知),請符合“單獨劃線地區”的考生在報考時務必將“現工作地”填寫正確。同時請“單獨劃線地區”合格人員隨時關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考后資格復核公告,按時完成考后復核,逾期未復核將影響合格證書發放。
(二)2025年度統計專業技術初級、中級、高級資格考試大綱繼續使用2021年度的考試大綱。各級別考試大綱均已公布在國家統計局門戶網站主頁“政務服務”欄目內的“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http://www.stats.gov.cn/fw/tjzyjszgks/fxbk/)。
(三)考生憑有效身份證件(中國內地考生: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港澳臺考生:港澳臺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等;其他國家和地區考生:護照、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等,其他任何證件或復印件、電子版證件都不能作為有效身份證件)和紙質準考證進入考場,身份信息須與報名時所填報的一致,兩證不齊者,不得進入考場。考生須攜帶準考證上允許的考試用具參加考試;考試實行封閉2小時管理,開考5分鐘后一律禁止入場。
(四)為保障考試安全,維護考試公平公正,人事考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對考生進入或離開考場、考點,提出規范性要求;查驗考生身份證件、所攜帶物品,必要時可借助專門設備、專業人員進行檢查;依法收繳考試作弊設備,集中保管考生違規攜帶的工具、資料等物品;對考試現場秩序和考試組織實施過程進行視頻監控;在必要范圍內,協調通信管理部門對無線通信等進行干擾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六)考生在考試期間,要遵守考場規則,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遵從試題作答要求。若在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認定和處理。涉嫌組織考試作弊、代替考試等犯罪活動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七、咨詢電話
人工核查電話(省統計局人事處):0971-6302646(工作日上班時間接聽)
技術支持電話(省人事考試中心):0971-962121(工作日上班時間接聽)
附件1: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辦事指南
附件2:《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式樣)
附件3:申請學歷學位在線驗證/認證報告操作流程
附件4:報名操作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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